各单位:
暑假将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属高校202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安全函〔2025〕4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生产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暑假期间,高温、暴雨等各类极端天气多发、人员思想易松懈等因素叠加,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单位务必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全面落实本单位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单位内部各类场所、各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认真组织风险分析研判,系统全面组织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守牢安全生产红线,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聚焦重点区域,深化排查整治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各级各类场所假期安全管理责任,针对学生宿舍、实验室、食堂、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即日起,各单位要参照《教育系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附件1),组织对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办公、生产等各类场所进行一次覆盖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清单,逐一闭环管理。各单位的安全自查可使用学校隐患排查系统(i南航或者微信小程序)进行。
学校安全生产各领域牵头单位负责对各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三、紧盯重点环节,强化风险管控
1.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蜜桃传媒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等文件要求,持续做好职能范围内各项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2.各单位要建立假期开放场所清单。对有工作任务的场所提出专门要求:
(1)严禁违章用电、用火,务必严格落实动火审批程序,不得进行夜间实验和生产。
(2)假期中原则上不得进行有危险性的教学、科研和生产活动,确需开放的场所,须经本单位审批。假期确需开放的实验室应执行线上假期实验室开放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2),经审批后可进行实验,实验过程中避免人员聚集,导师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做好安全教育,确保在场指导。
(3)假期中没有工作任务的场所,应关好门窗,切断水电气。各楼宇应加强门卫管理,确保门禁和监控系统正常使用。
3.各单位要特别注意重要危险源的管控。持续强化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气瓶、辐射源及射线装置、锂电池、高温高压高转速设备、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做好个人防护,明确应急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气瓶的使用须严格执行采购审批,严禁私自购买。
4.学生管理与后勤服务部门须强化留校学生行为监管,严格执行宿舍禁留外来人员规定,坚决杜绝在宿舍、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区域及防火关键点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吸烟或进行明火操作的行为。
5.责任单位须对假期持续施工的基建、设备类项目严格履行安全过程管控职责,全面落实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四、加强应急防范,做好值班值守
1.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对假期开放场所认真开展安全巡查,遇突发安全事件、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处理。
2.假期期间执行安全生产“零上报”制度。2025年7月6日——8月31日,各单位安全员每天向值班人员了解本单位安全情况,于每日17:00前向本单位安全工作负责领导报告,并通过“南航资实”微信公众号(点击“技术安全—安全零上报”)报送安全情况。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学期末和暑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师生安全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坚决筑牢校园安全屏障,全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附件:1.《教育系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
2.假期实验室开放申请操作手册
校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5年7月1日